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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09-12-2022
达卡-Ctg 高速铁路项目:中国公司寻求“建设-拥有-运营”

一家中国国有企业提出以组建公司的方式实施达卡-吉大港高铁项目,中方将占股80%。
中国铁路设计总公司 (CRDC) 是国有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建议按照 BOO(建设-拥有-运营)模式实施该项目。
BOO 是一种项目交付机制,在该机制中,政府实体向私营部门一方出售根据商定的设计规范建设项目并在指定时间内运营项目的权利。 据汤森路透旗下的 Practical Law Company 称,与建设-拥有-运营-转让 (BOOT) 不同,私营部门拥有该项目,并且不必在期限结束时将其转让给政府实体。
根据CRDC,拟议中的孟加拉国高速铁路有限公司(BHSR)将由中国和孟加拉国出资组建,负责铁路的投资和建设。
该公司于 11 月 12 日向铁道部长 Nurul Islam Sujan 发送了该提案。 铁道部最近要求孟加拉国铁路公司 (BR) 在 12 月 20 日之前就“主动提议”发表意见。
这是不同的中国公司提出的实施 9335.093 亿塔卡($1=84 塔卡)项目的第三份提案。
中国的提议是在著名的交通专家质疑如此庞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之际提出的。 其中一些人表示,BR 没有能力完成这样一个“雄心勃勃”的项目。
即将离任的 BR 总干事 Dhirendra Nath Mazumder 承认收到了该提案。
“我们被要求对这个项目采取‘缓慢’的政策,”他昨天告诉《每日星报》。
去年,铁道部长还告诉《每日星报》,由于涉及巨额成本,政府将“放慢”该项目。
如果该项目实施,达卡和吉大港之间 224.64 公里的路线不间断行驶将需要 55 分钟。 根据可行性研究,旅程将需要 73 分钟,中途停留。
最新提案
CDRC 参与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详细设计,称该项目将需要 111 亿美元。 它说,由于投资巨大,私人投资该项目是不可行的,因此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模式在这里不适用。
不过,此前中国企业的提案都是在PPP模式下进行的。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交通 PPP 专家告诉《每日星报》,当局在做出最终决定之前必须考虑很多。
大多数 PPP 项目遵循设计、建造、融资、运营和转让 (DBFT) 模式。 他说,在这种模式下,私营公司会在特定时间后转移基础设施。
但在 BOO 模式中,该公司“永久”保留基础设施的所有权,这更接近私有化,他补充说引用文件。
中国发改委表示,孟加拉国和中国政府可以共同资助 BHSR,孟加拉国占 20%,中国占 80%。
提案中写道,孟加拉国将提供 3.4 亿美元的资本和 13.5 亿美元的贷款,而中国将提供 13.5 亿美元的资本和 54.2 亿美元的贷款。
据称,孟加拉国政府将负责征地等事宜。 此外,该提案还寻求在项目建设期间免税。
它建议总理办公室成立一个项目工作组,与中国政府和中国相关机构合作。
双方将共同成立BHSR来实施该项目,然后合资公司将与孟加拉国政府签署特许经营协议。
根据提议,中国员工将在前五年管理该项目的运营。 未来五年中孟员工比例为50:50,未来五年将变为10:90。 之后,孟加拉国员工将全权负责运营管理。
今年4月初,中国驻孟加拉国大使李继明致函铁道部长,要求在政府对政府的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框架下开展该项目,并要求铁道部长签署谅解备忘录 “尽快”在 CREC 和 BR 之间。
去年,另外两家中国公司——中国铁建总公司和中国土木工程建设总公司——表示有兴趣组建一家合资企业,以 PPP 模式建设、运营和管理高铁项目的资金。
到目前为止,这些提案没有明显的进展。